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验收组于2021年10月22日对公司新建131I标记甲基碘气体法测定核电站通风系统碘吸附率核技术利用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有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还邀请了3名行业内的专家。
验收工作组进行了听取了建设单位的情况介绍,审阅了《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新建131I标记甲基碘气体法测定核电站通风系统碘吸附率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RDYS2021440009),核实了有关材料,经讨论、审议,该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现拟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30日。
深圳市瑞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三同时验收登记表扫描件
附件2:验收意见
附件3-1:SZRDYS2021440009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批稿)
附件3-2:SZRDYS2021440009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批稿)
附件3-3:SZRDYS2021440009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批稿)
附件3-4:SZRDYS2021440009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批稿)
附件3-5:SZRDYS2021440009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批稿)
附件3-6:SZRDYS2021440009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批稿)